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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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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相关建筑业企业开展了资质动态核查工作。

2023年8月15日,我局在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公告,依法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以公告方式对61家无法联系的企业进行了送达。

截止2023年12月15日,仍有44家公司的72项资质未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2024年1月19日,我局在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的公告,依法以公告方式对44家企业进行了送达。

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44家企业中,仍有江苏擎阔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华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宿迁安荣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永广古建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5项资质未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江苏擎阔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5日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送达 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江苏擎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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