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2024年3月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对象情况公示
- 发布日期:
2024-03-05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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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家庭人口 | 住房状况 | 家庭成员 |
刘树春 | 2 | 原住房面积 00.00㎡ |
妻子:耿恒霞 |
相莹莹 | 1 | 原住房面积 00.00㎡ |
申请家庭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该家庭属于城市低收入家庭。如发现申请家庭所提供材料不实,申请家庭中拥有自有住房、汽车或大型机具的,将依法取消申请资格,申请家庭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申请家庭同意将提交的所有材料留档保存,无论是否通过审核,材料不予收回。欢迎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10天。
举报电话:80818020 83594201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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