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宿建规〔2023〕3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建设局,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市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已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6日
关于印发《市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宿建规〔2023〕3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建设局,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市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已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