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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中心城区防灾避难场所布局规划修编(2023-2035年)(批前公示)

  • 发布日期: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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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完善的防灾避难场所体系,切实增强宿迁市中心城区防灾减灾能力,我局组织编制《宿迁市中心城区防灾避难场所布局规划修编(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实施性和公众参与性,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13日,共30天。

规划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下述方式反馈。

电子邮件:693367552@qq.com

反馈电话:0527-84387105

邮寄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93号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为223800(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宿迁市中心城区防灾避难场所布局规划修编(2023-2035年)》意见建议”字样)。

一、规划编制目的

2016年,《宿迁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2014-2030)》经宿迁市人民政府批复,一批应急避难场所陆续建设,宿迁市的城市地震应急避难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的内外部环境不断变化,宿迁市面临的灾害风险已不局限于地震风险,各类型灾害的频繁发生,给宿迁市的城市安全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指示精神,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构建空间布局合理、资源统筹共享、功能设施完善、平急综合利用、管理运维规范的防灾避难场所体系,切实增强宿迁市中心城区防灾减灾能力,我局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规划范围为宿迁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340.96平方千米,包括水美主城及运河新区两大板块。

以2023年为规划基年,规划期限为2023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目标年为2027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

三、规划目标与策略

1.规划目标

建立空间布局合理、资源统筹共享、功能设施完善、平急(疫/战)综合利用、管理运维规范,与宿迁中心城区功能定位相适应的防灾避难场所体系,避难场所实现全覆盖,防灾避难能力水平全面提高。

2.规划策略

(1)平急两用,合理利用城市公共设施资源

合理利用城市公共设施资源。通过充分利用城市的公共设施资源,如学校、体育馆、公园等,将它们转变为临时避难所或救援中心,提供安全和舒适的住所以及救援所需的场所和设备。建立涵盖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协调机制,包括政府部门、社区组织、救援机构等,确保信息共享、资源调配和协作配合的有效性,以提高平灾转换的运作效率和应对能力。

(2)韧性安全,保障避难场所安全可靠

通过建设综合防灾避难场所,提升城市的韧性。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合理规划场地布局,确保建筑和设施达到抗震、防火、防涝等标准,同时加强应急救援设施的配备和人员培训,以便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3)就近避难,完善防灾避难体系

对规划范围进行全覆盖,确保公共避难场所、临时避难场所、社区避难场所等各种类型的避难场所均衡布局。同时,着重提升避难场所的建筑面积比例加强规划建设衔接,保证规划场所落地。

(4)易于通达,提升疏散通道可达性

合理规划并优化疏散通道的结构,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包括设计明确的疏散路线和指示标志,以及确保通道的宽度和高度能够满足紧急疏散的需求。

(5)应急保障,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

通过教育和训练来提高公众的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的应急保障体系,包括紧急救援队伍、医疗保障、物资储备等,以便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并给予援助。

四、主要规划内容

1.规划对中心城区现状防灾避难场所进行了系统性分析与评价,从布局、安全、建设、机制等方面对各类防灾避难场所建设水平进行合理评估,掌握防灾避难场所建设的基本情况。

2.落实防灾避难场所“布局合理、资源统筹共享、功能设施完善、平急(疫/战)综合利用、管理运维规范”要求,规划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中心城区避难需求进行合理预测,科学划分防灾分区,对中心城区防灾避难场所进行合理布局,建立“中心——固定——紧急”三级避难场所体系,合理设置综合性和专业性避难场所,实现避难场所全覆盖,防灾避难能力水平全面提高。

3.规划以中心城区主要河流、道路、行政区划等划分一级防灾分区,规划以京杭运河、古黄河、总六塘河、迎宾大道、上海路等为界将中心城区划分为6个一级分区。以一级分区内主要道路、行政区划、河流等划分二级防灾分区,规划共划分为21个二级分区。

4.规划后共形成6座中心避难场所、45座固定避难场所(包括8座长期固定避难场所、23座中期固定避难场所、14座短期固定避难场所)、240座紧急避难场所的防灾避难场所布局体系,服务范围基本涵盖了中心城区所有人员集中区。

5.规划作为宿迁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试点清单项目,充分落实了管理试点要求,采用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一致的底图底数与编制标准,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和其他城市底线,建立了防灾避难场所数据库,形成了“防灾避难场所一张图”,并已纳入宿迁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数据库系统且具备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条件。

图纸(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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