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宿建议案﹝2024﹞32号 签发人:徐宜军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周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意见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为切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高答复质量,我局及时召开会议,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承办责任,明确联络员和具体承办人,做到早布置、早办理、早落实。您的提案我局已认真研究办理,建议充分采纳,严格按制度、程序和规定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3条具体提案,我们采纳了3条、落实了3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宣传,达成共识,放大效应”的建议
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一直是我市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我市一直采取“政府送餐”+“居民点餐”共同确定改造重心。针对小区薄弱环节,围绕百姓堵点痛点,摈弃重“面子”轻“里子”的做法,合理确定改造内容,由政府和居民共同确定改造重心。对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等影响居住安全、居民生活的基础设施问题,作为改造的“必选项”,由政府兜底负责。在“必选项”之外,另实行“菜单式”改造,一改以往完全由政府“送
餐”的改造模式,增加居民“点菜”式改造项目,最大限度满足百姓多层次需求,激发业主参与改造的热情,做到了居民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落地。
二、关于您提出的“系统规划,多方合作,有序推进”的建议
市住建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能改则改、应改尽改”的原则,系统谋划,深入研究剖析老旧小区改造短板,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分年度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18年我市成立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采取“业主巡视”+“业主评议”共同开展改造监督。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深入探索业主主体地位发挥。一是设立业主巡视员制度,推选对小区改造工作认知度高、协调能力较强的群众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全面加强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落实工程五方主体责任制。二是组建“业主评议团”,加强对小区各项工程质量安全、统筹推进等的评议、监督,真正让评议监督与协调服务、解决问题融为一体,实现决策共谋、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三、关于您提出的“优化布局,提升品质,持续发力”的建议
为系统谋划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空间布局,引导实现老旧小区及周边地区城市服务功能的整体提升,激发城市和社区活力,2024年3月4日市住建局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会审会,对今年30个改造项目方案设计进行逐一审查,优化设计方案,指导各县区对改造项目进行现场实测实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方案和施工图设计,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我市立足长效管理提高业主自治水平,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同时,同步探索建立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相继建立了老旧小区从基本无人管理,到以属地管理为基础、物业服务为主体、业主自治相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党建引领,积极构建物业服务党建联建新格局,实现街道、社区、物业服务单位同频共振、和谐共治,提升了百姓宜居程度。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6日
联 系 人:胡海旭
联系电话:84387393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