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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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28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506/2024-00601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城乡建设(含住房)    议案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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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28号提案的答复

〔A〕

〔公开〕

宿建议案﹝2024﹞45号                     签发人:徐宜军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28号提案的答复

王晓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为切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高答复质量,我局及时召开会议,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承办责任,明确联络员和具体承办人,做到早布置、早办理、早落实。您的提案我局已认真研究办理,建议充分采纳,严格按制度、程序和规定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3条具体提案,我们采纳了3条、落实了3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施工前充分调研,问需于民,科学规划方案。”的建议

老旧小区改造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城市发展,既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更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年来,为厘清老旧小区“改什么”的问题,各县区在推进老旧小区再造过程中采取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方式,在施工前进行充分调研,改造工作组、社区网格员深入小区,做好实地调查,多轮入户征求后完善方案,以群众满意度为“量尺”,广泛听取住户意见。在

改造前和方案设计过程中严格遵循“两个2/3”原则,在改造过程中及时倾听、接纳居民意见,出现矛盾点现场会办、现场解决;对改变原有规划布局、增车位减绿地面积等难以调解的问题采取召开座谈会、小程序投票等方式征求意见,及时化解突出矛盾。

为准确详实地了解和掌握需整改老旧小区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2024年3月4日市住建局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会审会,对今年30个改造项目方案设计进行逐一审查,优化设计方案,指导各县区对改造项目进行现场实测实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方案和施工图设计,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二、关于您提出的“过程中精细管理,民生为本,坚守质量底线。”的建议

2018年我市成立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采取“业主巡视”+“业主评议”共同开展改造监督。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深入探索业主主体地位发挥。一是设立业主巡视员制度,推选对小区改造工作认知度高、协调能力较强的群众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全面加强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落实工程五方主体责任制。二是组建“业主评议团”,加强对小区各项工程质量安全、统筹推进等的评议、监督,真正让评议监督与协调服务、解决问题融为一体,实现决策共谋、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三、关于您提出的“结束后全面评价,问效于民,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

2023年我市改造老旧小区31个,建筑面积146.84万平方米,总投资为4.89亿元,惠及居民13880户。改造项目完工后,各县区对改造效果居民满意度进行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773份,满意度平均值达到86.9%,其中宿豫区和宿城区居民满意度分别为85%、96.4%,均高于省厅满意度指标平均值要达到80%的要求。

我市立足长效管理提高业主自治水平,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同时,同步探索建立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相继建立了老旧小区从基本无人管理,到以属地管理为基础、物业服务为主体、业主自治相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党建引领,积极构建物业服务党建联建新格局,实现街道、社区、物业服务单位同频共振、和谐共治,提升了百姓宜居程度。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6日    


    

联 系 人:胡海旭

联系电话:84387393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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