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4387300;邮编:223800;电子邮箱:sq84387300@163.com)。
一、政府信息相关公开事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包含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业务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信息3287条(人防907条)。其中,规范性文件数0条。年度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0件。2018年,通过微博发布信息572条,通过政微信推送信息139条,利用其他传统媒体发布相关信息29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对待群众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及时受理办理,今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起,均予以及时回复。其中信函申请13件,网络申请8件。依申请受理同意公开答复13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5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5件。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不予公开情况
我局2018年不宜公开信息23条,其中涉及资金内容不宜公开4件,涉及请示报告、批复及对口业内秘密内容不宜公开19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2018年1—12月份,12319共受理网上投诉2902件,已办结2902件。其中咨询572 件,占总量的19.7%;投诉2330件,占总量的80.3%。按时回复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达97.7%。
(六)载体建设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通过住建局门户网站及时对外公开各类工作进展状况,发布各类公告、公示等相关的信息,设置工作动态等栏目,方便公众及时、全面的了解我局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情况,做到有信息及时公开、公开信息准确详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我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打造阳光、透明住建网站。
按照市政府办的要求,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定期梳理更新,安排专职人员定期对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进行维护,及时发布最新的信息。按照我局制定的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规定,各部业务人员专门负责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核与最终发布。为方便公众、企业及时了解市住建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做到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主动公开了各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通知公告等信息。同时,注重新媒体客户端的宣传推广,注重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建设,加强与宿迁手机台、速新闻等新媒体的合作,扩大住建领域信息的多平台的推广。
(七)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会同法规处具体负责,配备3名工作人员,同时各职能处室协助配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并适时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建设系统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健全信息公开流程,做到按规定分类、按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今年以来,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政策法规处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严格信息保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相关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印发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宿建办发〔2018〕22号),对上网信息坚持实行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再由办公室统一把关上网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
(九)监督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务信息的规范性管理与发布,做到基础性政务信息、关键性政务信息的全面公开。完善网站内容保障的长效机制,调动各部门信息员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用性要求,使网上信息公开做实做深。
二、市级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数据公开。为让公众了解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销售情况,定期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的楼盘表模块每个月及时公布商品房销售情况,按月度在市住建局及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存量房交易量、交易价格,用数据说话,消除房地产市场的虚假信息。
(二)房地产市场政策公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监管的通知》(宿建发〔2018〕75号),明确严禁违规营销、严格预销售许可与公示、加强售前现场检查等八条措施,并在网上宿迁、市住建局官方网站等平台进行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公开。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行为,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我局依据《关于开展市区范围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和专项检查工作,共有18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备案,同时,结合“双随机”检查机制,对存在问题的中介机构进行通报,并在网上宿迁、市住建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四)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分别于5月、7月、9月、11月开展房地产市场和中介机构“双随机”检查,同时,于2018年下半年联合市委宣传部、工商、物价等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检查行动。共检查了138个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和88家中介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8份。并在网上宿迁、市住建局官方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同时,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对商品房销售信息进行公开。
(五)网上办理涉房服务事项公开。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公开《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商品房现售备案等6项“不见面审批”服务。
(六)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信息公开。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下达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后,我市及时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在住房保障专栏中公开。
(七)住房保障实施进度信息公开。根据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将公租房分配、棚户区改造完成情况在住房保障专栏中公开,截至2018年12月底,已全面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八)保障对象信息公开。住房保障具体工作已交由各县区负责实施,项目工程进度,分配结果,退出信息等由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具体负责公开。并定期对各县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
(九)维修资金查询信息公开。制定出台《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财务档案查阅管理规定》(宿房发〔2018〕10号),进一步加强维修资金信息查询管理。
另外业主也可持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到市建设大厦1308房间,查询本人维修资金使用、结息和余额情况。
(十)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统一标准,加强公开力度。明确具体公开内容如下: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房屋征收调查公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房屋征收重要工作动态;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各征收部门加强对信息公开渠道,不仅在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布,还将公开栏设置在群众便于阅览的地方,在征收现场及征收办公地点。坚决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十一)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宿办发〔2018〕63号)文件要求,我市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四类重点对象现有危房的改造任务,市危改办印发了《关于印发宿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危改办发〔2018〕1号)。通过行政发文、网站信息、制作农村危房改造宣传明白卡、进村入户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和督导,各县区及乡镇采取召开干部会、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展开宣传,把国家、江苏省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把危房改造的基本原则宣传到位,做到村民知情;把危改审批程序落实到位,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018年,我局指导县区完成了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农村危房存量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农户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查—张榜公示—县区审批—系统上报”的“六步程序”进行审查、批准,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8年,我市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276户,其中省任务1514户,省农村危房改造示范村1个,争取国家及省补助资金2675.94万元。
(十二)项目审批信息公开。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企业资质核准经过受理、审核后在市住建局网站的审批信息专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公告并发证。每周在宿迁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审批信息栏公开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通过宿迁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公开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积极做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公告发布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72件,其中主办31件(市领导领办督办重点提案1件)、协办41件。内容涉及园林绿化、物业管理、住房保障、市政道路等一系列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优质、高效地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回复工作,未接到不满意反馈和退办件,办结率达100%。无不满意件,被市人大常委会表彰为2018年先进承办单位。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回复内容都在市人大网站和市政协网站上对外公开,市民可以通过以上这两个网页查询相关办理内容。
四、政务公开工作亮点做法
(一)推进住建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一是规范梳理住建领域公开清单。梳理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公开范围,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二是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印发《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有关事项的通知》(宿建办发〔2018〕84号)从信息产生源头界定公文公开属性,并严格规定公文公开时限。
(二)规范住建领域的政策解读工作。一是明确解读范围。报请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及文件,以及以市住建局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等,均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民防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二是创新解读形式。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政策解读形式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解读等。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进行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三是健全解读机制。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住建领域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内容有: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年报、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应急管理等。为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及时更新内容,做到一般信息立即公开,重大信息在进行保密审查并实施解密后公开,有效地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提升了工作效率,严防了涉密信息上网。同时,注重新媒体客户端的宣传推广,注重官方微信、微博推送质量和数量,加强与宿迁手机台、速新闻等新媒体的合作,扩大住建领域信息的多平台的推广。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
2018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网络申请8件;信函申请13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均依法按时给予答复,按时办结率为100%。我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渠道较为单一,均为公民个人申请。对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我局均未收费。
六、政务公开存在问题
随着政务公开工作越来越规范,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认识不足,不能把日常工作与政务公开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遗漏状况发生。三是个别政务信息公开还有不够及时的现象。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着眼于改进机关作风、推动职能转变,依法公开行政活动的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民防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建设,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明确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公开质量。
二是抓重点领域促深化。继续抓好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提高公开的准确性。
三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定期向分管政务公开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召开研究部署会议及总结会议。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