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12日止。本报告通过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4387378;邮编:223800;电子邮箱:sq84387300@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5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积极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努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
(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行政权力建立权力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81号)和我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和要求,我局以“推进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为基本原则,按照王市长“减权、去利、公开、制衡”的总要求,从2014年6月份开始,组织各单位开展“三项清单”的编制工作,经过各单位报送、集中审核、市审改办确认三个阶段工作,至2015年4月底,已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收费清单的编制工作,目前全部上报市审改办审核后统一对外公示。经过清理,我局共梳理出行政权力清单事项436项,其中行政许可类4项、行政处罚类401项、行政征收类2项、行政确认类9项、行政奖励类3项、其它类17项(已于2014年12月31日通过我局网站予以公示);共梳理出收费清单10项;责任清单于2015年4月30日前上报市审改办审核。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在局网及网上宿迁进行我局2014年度决算公开及2015年度预算公开,公开“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公开《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文件和经济合同监督管理制度》等文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促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开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廉租房补贴公示等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促进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2015年,我局承担市重大项目、中心城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共27大项,围绕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对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政策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建立健全重要政策解读机制,全面推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准确传达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通过网上宿迁、12319城建热线平台、鼎鼎有名、政(行)风热线活动等多个平台,科学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规范政策执行行为,推动政策落实执行。积极稳妥处置政策执行中的舆情反映,着力建立健全信息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照程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三)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同时各职能处室协助配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建设系统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健全信息公开流程,做到按规定分类、按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政策法规处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今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起,均予以及时回复。
严格信息保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相关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对上网信息坚持实行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再由办公室统一把关上网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
(四)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
积极组织局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工作交流,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体系,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组建住建工作QQ群,明确局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不定期及时上报信息至局办公室统一梳理上传公开。
二、政府信息相关公开事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包含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业务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信息10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9条。年度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324件。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负责市重点领域公开项目为保障性住房,2015年保障性住房信息共公开共13条,其中公开年度计划1条,公开保障房开竣工情况10条,廉租房补贴公示2条,因保障性住房分配今年均由各县区属地负责,今年我局无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内容。我局2015年公开建筑工程企业资质、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等行政审批信息数239条,公开建设工程中行政处罚信息数37条,公开2014年决算、2015年预算及本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等财政信息数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申请信息公开2件,其中信函申请1件,网络申请1件。依申请受理同意公开答复1件,因不属我局公开事项,交办宿豫区及时公开1件。年内无因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及无行政诉讼案件。
(四)不予公开情况
我局2015年不予公开信息共13件,其中涉及资金内容不宜公开3件,涉及请示、批复及对口业内秘密内容不宜公开10件。
(五)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2015年我局受理舆情咨询投诉等问题共5728件,生成工单交办二级平台4648件。其中,网络问政3521件,鼎鼎有名343件,省行风68件,市行风156件,局网560件。协调各区及市直部门办理和转贴1080件。办结率98%,满意度90%。
(六)载体建设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我局通过住建局门户网站及时对外公开各类工作进展状况,每天按照相关制度发布各类公告、公示等相关的信息,设置工作动态等栏目,方便公众及时、全面的了解我局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情况,做到有信息及时公开、公开信息准确详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我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之成为真正阳光下的工作。
我局按照市政府办的要求,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梳理,安排专职人员定期对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进行维护,及时发布最新的信息。按照我局制定的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规定,各部业务人员专门负责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核与最终发布。为方便公众、企业及时了解市住建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做到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主动公开了各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通知公告等信息。
(七)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同时各职能处室协助配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建设系统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健全信息公开流程,做到按规定分类、按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政策法规处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严格信息保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相关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对上网信息坚持实行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再由办公室统一把关上网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
(九)监督保障
2015年我局新增“日常监测”一级指标,检查网站日常监测单响应和反馈情况。新增“信息公开监督”、“行政许可”两个栏目,加强政务公开检查。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大内容保障力度。秉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务信息的规范性管理与发布,做到基础性政务信息、关键性政务信息的全面公开。完善网站内容保障的长效机制,调动各部门信息员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用性要求,使网上信息公开做实做深。
(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30件,其中建议11件,主办7件,会办4件;提案19件,主办16件,会办3件。内容主要涉及房屋质量、物业管理、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民生关注问题。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具体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时、优质、高效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100%,我局荣获2015年度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改进措施
一是将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信息公开审核审查工作,安全、完整、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二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推进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看工作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位,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持续、高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表:1、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时间:2016年3月10日
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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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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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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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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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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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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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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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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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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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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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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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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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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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5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
(一)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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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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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
(二)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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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三)公开本部门财政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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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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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应解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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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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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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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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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6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6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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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五、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
|
单位责任人:彭伟 审核人:陈奎 填报人:郭瑞
联系电话:84387378 填报日期: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