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全市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
2023-05-06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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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管理,规范监理企业行为,切实提高监理企业监理水平和工作质量,4月中旬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随机抽查8个在建工程项目,其中宿城区2个、苏宿工业园区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市直2个,涉及监理企业8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8份。
重点检查监理企业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合同履行情况;监理企业是否存在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企业证照等行为;监理人员在岗情况,与投标承诺或监理合同约定是否相符,人员变更是否符合要求;监理人员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签字监理”等行为;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和违规施工行为处理等情况。同时,随机抽取其中2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人防工程监理检查。
二、存在问题
(一)监理人员配备方面。部分监理单位存在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不满足要求,低于《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社保单位不一致的问题,如经济技术开发区盛悦天宸项目监理单位盐城市华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红星天铂购物广场三标段项目监理单位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监理人员签字方面。个别监理单位存在应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工程质量验收等资料由专监代签的问题。如苏宿园区消防站二期项目监理单位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现场安全监管方面。个别监理单位在对危大工程的巡视检查中存在卸料平台无巡视检查记录的问题,如苏宿园区消防站二期项目监理单位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部分监理单位存在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无效或过期未识别的问题,如宿城区TAC膜3#生产线项目监理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苏宿园区消防站二期项目监理单位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苏宿园区年产6.7万吨熟鲜面项目监理单位江苏兴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盛悦天宸项目监理单位盐城市华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性保障用房项目监理单位江苏拓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红星天铂购物广场三标段项目监理单位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四)验收管理方面。个别监理单位存在涉嫌未按规定签署工程质量验收意见的问题,如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苏宿园区消防站二期项目,监理单位以施工单位未取检测报告、检测机构电话通知检测结果为由,对各种材料进场验收使用,在所有《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审表》上仅签署同意材料进场的意见,未签署同意材料使用的意见,未按监理规范要求履职,违反《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89号)的要求,涉嫌未按规定签署工程质量验收意见。
(五)监理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方面。部分监理单位存在监理工程师未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和平行检验的问题,如苏宿园区消防站二期项目监理单位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盛悦天宸项目监理单位盐城市华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人防工程监理方面。抽查江苏政泰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西湖都会人防工程及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理的红星天铂购物广场三标段人防工程。江苏政泰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1、现场未配备必要的、现行的人防工程图集、标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2、未编制含人防工程专项内容的监理规划;3、监理日记内容不详,重要的监理信息漏记(当日存在的问题及协商解决情况);4、材料等报验(品种、批次、数量)不符合要求,质保资料不完整,且监理未识别,工序报验单签名、日期等不规范;5、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且监理未识别(人防墙体使用PVC套管)的问题。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存在:1、未编制含人防工程专项内容的监理规划;2、人防工程设计交底(会审)纪要缺少参加单位有效签认手续;3、监理日志签名不符合规定要求、监理月报未按规定发送建设单位;4、检验批工序报验单签名、日期等不规范、未进行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或结果不符合有关规定,且监理未识别;5、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且监理未识别(人防墙体使用PVC套管)的问题。
三、处理意见
(一)对监理人员配备,签字,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方面存在问题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盛悦天宸项目监理单位盐城市华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红星天铂购物广场三标段项目监理单位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苏宿园区消防站二期项目监理单位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根据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有整改回复材料须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后报我局。
(二)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89号)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对存在涉嫌未按规定签署工程质量验收意见问题的苏宿园区消防站二期项目监理单位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市通报并移交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对人防工程监理检查中存在较多问题的江苏政泰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市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属地住建部门要依法加强对辖区内监理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本地监理企业的常态化管理,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监理企业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迅速予以整改。对监理人员无故不在岗及在岗不履职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反馈我局。
(二)充分发挥建设单位管理作用。建设单位要加强对现场监理企业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和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的检查,要求监理企业按照合同和《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配备满足条件的监理人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监理单位组织整改,让监理单位能真正落实监理责任。
(三)严格落实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全市各监理企业要全面加强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本单位监理人员的监管,加强监理人员的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及责任意识,进一步要求监理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严格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对工程各个施工环节和工序的验收要严格把关,加强对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力度,认真做好现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监理工作水平。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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