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506/2025-00278 分类 重点工作   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5-05-12
文号 宿建发〔2025〕20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时效

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建设局,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5年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就2025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深化“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治理

1. 高层建筑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治理。依托高层建筑消防专项排查治理系统问题清单,深入推进高层建筑消防隐患“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按照省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以高层建筑为切入点,推动既有房屋建筑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会同资规等部门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部门合力,共同推进房屋建筑消防审验手续治理,分类施策推动问题整改。(牵头部门:局防火监督处)

2. 高层住宅消防设计潜在风险部位治理。聚焦敞开连廊、天井、设置有外窗的凹槽、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地下非机动车库等潜在风险部位开展整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局防火监督处,配合部门:市房地产业发展中心)

3. 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停建设管理。结合实际,按照全国专班明确的充电端口与电动自行车配建比1:3至1:5的标准,补充完善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力争全年全市既有住宅小区新增充电口不少于1.8万个,确保年底前全市配建比不低于1:5,基本实现充停需求全覆盖。指导各县区按照《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南》规范管理,督促管理单位加强充电设施维护管理和便民服务;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消防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进行检查劝阻、执法查处;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提示和培训演练,形成安全防范合力。(牵头部门:市房地产业发展中心)

4. 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按照《宿迁市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严格动火作业“四个一律”(一律持证上岗、一律申请批准、一律条件核查、一律现场监管)的管理要求。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管理使用单位的管理要求,并加强对分包单位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对动火作业现场安全承担监理责任。重点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电气焊作业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建筑施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行为进行查处。细化制定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备案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建筑施工领域焊机“一机一码”“加芯赋码”工作,强化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执法,各部门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严厉打击无证、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配合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5. 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安全治理。聚焦生产、流通、施工、日常管理等环节,加强源头治理和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广使用绿色安全保温材料,强化设计审查把关,突出材料检测管理,重点加大对工程实体建筑保温材料的检测、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控,推动全过程质量追溯,加强消防检查,及时整治火灾隐患,全力防范火灾风险。(牵头部门: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配合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宿迁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提质增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保障体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一)城镇燃气

1. 持续巩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对照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2025年工作任务清单,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市安委办印发《2025年全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各地、各相关部门扎实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支队出台《宿迁市打击“黑气”工作指引》,推动各地集中开展打击“黑气”专项行动,严惩“黑气”行为。开展全市餐饮场所及小区车库等“四类”场所违规用气排查整治“回头看”,严防返瓶现象发生。(牵头部门:市燃气服务中心)

2. 推进全市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快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治理,推动各地全面完成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现“应改尽改”;年内全面完成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任务。重拳整治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问题,督促各地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宿迁市城市地下管网保护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10项43条地下管道安全防控措施,严防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对于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一律申请提级调查处理。(牵头部门:市燃气服务中心)

3. 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编制出台全市城镇燃气发展规划,指导各地有序推进燃气设施建设。修订全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燃气应急演练,着力提升全市燃气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燃气安全智慧全流程监管,深化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印发实施全市液化气配送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随瓶安检”“入户安检”制度,进一步提高液化气企业充装配送全链条管理能力。全面加强燃气安全用气宣传,不断提升市民安全用气意识。(牵头部门:市燃气服务中心)

(二)城乡房屋建筑

4. 持续巩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对95栋暂时未能采取工程措施整治的既有建筑(自建房),严格落实管理措施,持续推进工程措施整治,力争尽快彻底消除存量风险隐患;同时开展冬季、汛期等极端天气下隐患房屋尤其是大跨度、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部门:市房地产业发展中心)

5. 提升农房安全管理水平。督促各地结合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农村危房“动态清零”的工作力度,守牢安全底线。加快推动采用管理措施的农村C、D级危房和因自然灾害、极端天气受损的农房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拆除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险解危,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仍继续采取管理措施的危房,要确保警示标识、安全围挡等管控措施持续有效。(牵头部门:局村镇建设处)

6. 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坚持动态监测、因地制宜、应改尽改,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动态清零。利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实时掌握保障对象住房安全状况,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第一时间进行安全鉴定,鉴定为C、D级的,要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实施改造农房要同步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牵头部门:局村镇建设处)

7. 抓好住宅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宿迁市住宅物业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活动方案》中重点任务要求,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常态化组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开展消火栓巡查检查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规程,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等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劝阻、制止、疏导。(牵头部门:市房地产业发展中心)

(三)房屋市政工程

8. 加强房屋市政安全管理。一体推进人防、物防、技防、智防建设,提升房屋市政工程本质安全水平。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好施工现场薄弱环节安全管理,深入排查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暗挖工程、土方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钢结构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进一步抓好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现场安全管控交底监督管理工作,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和鼓励使用冲孔钢板网。(牵头部门: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配合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9. 推动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专项治理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整治。聚焦高处作业,扎实推进全市建筑工程防高坠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整治建筑工地“三保、四口、五临边”防坠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全力压降高坠事故发生。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用电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筑电工安全操作手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等标准规范要求,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在建工地开展用电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消除涉电违章施工及涉电安全隐患。(牵头部门: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配合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10. 提高安全责任主体履职水平。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重点核查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监理到岗履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工作,加强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定期对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开展督导。(牵头部门:局建设市场监管处、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11. 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管力度。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创新构建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监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原材料进场、试验过程、生产等环节数据的实时传输和共享,确保混凝土配比符合设计要求,实现预拌混凝土行业质量安全从“人防”到“技防”、从“碎片化”到“系统化”的跨越,为建设工程质量提供了坚实保障。(牵头部门: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四)城市运行

12. 推进城市生命线市县(区)一体建设。进一步拓展燃气、供排水等市政设施智慧监测覆盖范围,2025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及三县核心区监测设备全覆盖。加快县(区)平台研发及上线运行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运行机制,不断拓展人防、智慧路灯、园林管养等“7+N”特色场景应用,初步形成市县区生命线闭环管理,全力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韧性和数字化治理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局城市建设处;配合单位:市燃气服务中心、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供排水管理中心、民防工程管理中心、数字水务管理中心)

13. 加强供排水领域安全管理。督促供水企业强化水源水质监测,密切关注汛期水源水质变化,妥善应对蓝藻水华爆发等水质突发事件,对异常情况早发现、早处置,确保全市城镇供水安全。加强城镇供排水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强化有限空间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应急准备及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推进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加强排水口清理、管道疏通、泵站等设施改造维护,动态监控城市易涝点位,有序开展重要易涝点位整治,确保安全度汛。(牵头部门:市供排水管理中心)

14. 做好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省国动办《2025年全省国动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要求,围绕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特别是消防安全这条主线,紧扣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质量监管、平时使用三个方面,扎实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搭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平台。深化城市生命线工程人防场景建设,构建人防工程巡查巡检、车位管理、公众服务等为一体的安全管理监管平台,全面提升我市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开展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编制《宿迁市人防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10个方面排查任务,确保6月底前全部完成排查形成问题清单,10月底前逐条整改切实消除重大风险隐患。三是夯实人防工程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工程防护、消防、防汛设施设备及主体结构4个方面安全监管,重点检查人防工程围护结构、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无违规建设冷库、有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等情形,全面夯实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加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组织人防工程平时使用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培训,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常态化宣传安全生产和维护管理知识。(牵头部门:民防工程管理中心)

15. 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市政道路、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强恶劣天气防范。一是切实提升城市道路桥梁管养水平。充分利用城市生命线系统软件,做好直管区域市政道路维修管养,同时督促各县(区)切实履行辖区内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职责,确保市政设施的完好与正常运行;二是持续推进城市桥梁加固维修工作。定期开展桥梁护栏出新、桥梁伸缩缝维修更换、桥支座除锈更新等工作,及时录入巡查检测和养护管理数据,实现隐患桥梁和危桥排查整治全过程数据的闭环管理。三是加大力度,抓实抓牢市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开展直管范围内新建工地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力求全面覆盖、精准排查。计划在三季度开展一次全市范围内城市桥梁安全、养护管理培训工作,指导各县区做好城市桥梁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从各县区抽调人手,组建工作专班对道路桥梁养护情况进行调研,查薄弱、补短板,时刻把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当作紧要大事抓紧抓实。(牵头部门: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6. 做好园林绿化安全管理。加强园林绿化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强恶劣天气防范、应对。一是加强城市主次干道、公园绿地内空心树、枯死树隐患排查。及时清理枯死树、折断枝,对易倒伏树木及时加固除险。二是开展公园绿地内游乐设施、体育健身设备等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城市公园内游船等设施设备安全运营管理,保障安全运行。三是做好恶劣天气园林绿化风险防范和应对工作。公园、绿地等重点场所增加现场巡查值守人员,加强值班值守,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储备应急车辆、沙袋、高枝剪等应急物资,做好恶劣天气清障准备工作。四是做好涉水区域安全防护。推进落实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建设,加大宣传方式力度,利用广播、LED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向群众普及防溺水知识,加大巡视排查力度,加强日常周末、节假日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的巡查。(牵头部门:局园林绿化处)

17. 强化公园日常安全管控。深化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定期开展游乐设施、健身器材、亮化设施等专项检查,重点排查超负荷运行、设备老化等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并限期整改。常态化开展公园内窨井盖、消火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增设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加强涉水区域安全防护,对临水区域增加监控设备和警示标识,增设救生设施,定期检查水域周边救生设备配备情况,如老化、破损须及时更换。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防溺水警示、预防水平。(牵头部门:雪枫公园管理处、古黄河公园管理中心)

(五)应急救援处置

18. 提高极端天气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总结强降雨、台风、雨雪冰冻和寒潮大风天气防范应对经验教训,做好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保供、城乡房屋、园林绿化、建筑施工等方面安全管理。在全市住建领域集中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覆盖城乡接合部、餐饮集中区、建筑工地、既有建筑、城市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低洼易涝区、公园绿地等重点区域。建立灾害预警联动机制,确保极端天气下快速响应。落实“气象吹哨、部门报到、应急前置、滚动治理”工作机制,确保在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下快速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牵头部门: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配合部门:市燃气服务中心、市供排水管理中心、市房地产业发展中心、局园林绿化处)

19. 提高地震防灾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管理工作;加强房屋、燃气等基础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各地开展城镇居民住宅、农村民居加固。加强公园绿地、广场等场地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维护工作;加强供排水、燃气等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作。(牵头部门:局科研设计处,配合部门:局村镇处、市燃气服务中心、市供排水管理中心、市房地产业发展中心、局园林绿化处)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