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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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3-2035年)(批前公示)
索引号 014319506/2024-00835 分类 重点工作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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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3-2035年)(批前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排水系统的设施布局,保障排水系统高效、安全运行,引导排水工作有序开展,我局组织编制《宿迁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实施性和公众参与性,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2日至12月31日,共30天。

规划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下述方式反馈。

电子邮件:291820198@qq.com

反馈电话:0527-84387456

邮寄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93号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排水管理中心,邮政编码为223800(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宿迁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3-2035年)》意见建议”字样)。

一、规划编制目的

随着宿迁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开展和国家、省对于城镇排水新的政策要求,为牢固中心城市“一盘棋”思想,改变目前各区排水系统规划编制年份不一、标准不一等问题,进一步优化排水系统的设施布局,保障排水系统高效、安全运行,引导排水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要求和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开展《宿迁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规划范围为宿迁市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340.96平方千米。

以2022年为规划基年,规划期限为2023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目标年为2027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

三、规划目标与策略

(一)规划目标

《规划》雨水系统中针对性地提出了构建“五位一体”的城市排水体系。提出了雨水径流控制、排水系统规划、防涝系统规划,并衔接了防洪系统方案,创新地提出整体韧性构建规划方案,从源头到末端,从工程到管理,实现“挡得住、排得快、滞得下、水系畅、生态美、恢复快、管得好、调度灵”的雨水系统总目标,构建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雨水综合体系。

《规划》污水系统中针对末端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水厂规模和进水量不匹配,再生水回用不足、应急互联不完善等问题,从末端污水处理厂到源头排水户,构建一套“厂—网—源”并举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包含污水系统分区方案,污水系统厂站规划方案,污水系统收集方案,互联互通特色方案,污泥处置方案,以及再生水回用方案。打造资源化、智慧化的污水系统,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策略

1.雨水系统

(1)统筹兼顾。以城市雨水系统为主,兼顾城市初期雨水面源污染治理;确定治理目标和任务,明确排水出路与分区,构建完善的城市雨水工程体系。

(2)系统协调。统筹协调整体与局部利益,正确处理干支流、上下游、相邻地区的关系;服从所在流域、区域的综合规划;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水利专业规划相衔接。

(3)科学先进。加强调查研究,重视流域基本情况和基本资料的搜集、整理,充分利用以往规划和有关科研成果,重视新技术、新方法,进行有关分析计算和方案比较。

2.污水系统

(1)行业监管。“工程建设”向“建管运维”转变。从传统的管网工程建设考评转变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监管”全方位建设管理考评,保障城市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2)管网建设。“全面建设”向“补齐短板”转变。针对错接、混接、破损、渗漏等问题提出改造与修复方案,减少外水进入量和污水外渗量。加速推进老旧、不合格管网改造,全面提升管网系统性;积极推进城镇雨污分流改造,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实施精准控污,减少雨季溢流污染。

(3)工业废水。“达标排入”向“分质处理”转变。推进工业废水处理能力建设,加快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质处理。

(4)污泥处理。“剩余污泥”向“全量污泥”转变。对污水收集处理全过程产生的污泥进行详细的论证,对通沟污泥、剩余污泥提出“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理方案。

四、主要规划内容

(一)《规划》明确中心城区排水系统近远期目标和指标,充分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用地布局和人口规模,合理预测中心城区排水系统雨水量、污水量,并进行评估。

(二)雨水系统中共规划73座水闸(其中新建42座、拆建8座、扩建1座、保留22座、)、17座雨水泵站(其中扩建3座、保留14座)、20座排涝泵站(其中扩建4座、拆建1座、新建5座、保留10座);污水系统中共规划16座污水处理厂(其中扩建9座、改建2座、新建3座、保留2座)、52座污水泵站(其中新建10座、扩建9座、取消5座、保留28座)、12个互联互通系统(其中新增8个、保留4个)。

(三)《规划》落实了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并与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充分衔接,具备未来落地实施条件。

(四)《规划》作为宿迁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试点清单项目,充分落实了管理试点要求,采用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一致的底图底数与编制标准,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和其他城市底线,建立了排水设施数据库,形成了“排水设施一张图”,并已纳入宿迁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数据库系统且具备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条件。

图纸(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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