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宿建办案〔2025〕62号 签发人:徐宜军
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84号提案的答复
张志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物业服务领域侵犯业主权益突出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为切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高答复质量,我局及时召开会议,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承办责任,明确联络员和具体承办人,做到早布置、早办理、早落实。您的提案我局已认真研究办理,建议充分采纳,严格按制度、程序和规定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的建议
按照“纪委推动、住建牵头、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精准施策、全面推开”的工作思路,先后印发《全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宿迁市住宅物业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厘清部门职责,健全协调机制,分两轮开展了绿化、违建、收费等“七大”整治行动和消防安全管理、房屋质量维修等“九大”提升行动,靶向纠治突出顽疾。一是多方联动共同治理。住建部门系统开展物
业企业规范化管理与房屋质量维修整治,明确物业服务标准,全流程把控建设工程质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查处物业乱收费、无证经营行为,强化电梯使用、维保环节监管;城管部门集中拆除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搭建、补植一批损毁严重的公共绿化、清理一批违规饲养家禽家畜,深入推动违章搭建及毁绿整治。消防救援部门全面检查小区消防设施设备,严肃查处占用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2.1万辆次。二是建立投诉报修快速响应机制。搭建宿迁市“智慧物业”平台,建立小区党建、维修资金管理、承接查验、招标投标、物业费监管等“7+1”个板块,开启线上智慧监管模式,实现物业服务线上“一屏办”“指尖办”。业主通过报事报修、投诉建议等功能,实现投诉、维修在线申报、快速处置。三是建立物业信用管理制度。《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我市住宅物业管理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的通知》,明确评定基本原则、规范评定流程和评定结果运用。累计发布物业管理“红黑榜”13期,93个项目入选“红榜”,76个项目列入“黑榜”。对列入“红榜”名单的物业服务项目,在宿迁市物业服务项目评优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在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中有优先资格。对列入“黑榜”名单的物业服务项目,不得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涉及的物业企业限制参与本年度重大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资格,对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并增加常态化检查频次。三是建立物业企业清退机制。依据《全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业主反映多、管理能力差、服务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坚决予以清退,由属地街道(社区)进行兜底托管,直至符合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2024年,通报物业企业302家,查处138家,处罚20.77万元,依法依规清退不合格物业企业22家。
二、关于您提出的“推进信息化监管”的建议
搭建宿迁市“智慧物业”平台,建立小区党建、维修资金管理、承接查验、招标投标、物业费监管等“7+1”个板块,开启线上智慧监管模式,实现物业服务线上“一屏办”“指尖办”。一是搭建物业公益管理软件。智慧物业平台由政府主导搭建,是面向社会开放的公益性平台。平台聚焦无资金自建物业系统的兜底小区,以及寻求突破管理瓶颈的物业企业,提供工单处理、任务分配、考勤打卡等一站式服务。二是创新“三费”信息化监管。明确物业服务费、代收代交费、公共收益“三费”单独建立账户,规范“三费”使用流程,实施分层分级账户管理,推动物业企业主动接受业主和主管部门监管。三是探索多元线上缴费模式。业主通过微信、支付宝,直接将费用交存至“三费”监管账户。目前,全市1012个住宅小区“三费”缴存总额达2.43亿元,物业费收缴率大幅提升。四是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和智慧物业平台,同步公示物业岗位职责、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财务收支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双公开。目前,全市住宅小区“三费”收支双公开率达100%。
三、关于您提出的“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是建立前期物业招投标机制。《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新建住宅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前期物业管理的临时管理规约由建设单位制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三十日内,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平台,为业主和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申请加入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平台。鼓励业主通过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平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二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推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强化正向激励。对列入“红榜”名单的物业服务项目,在宿迁市物业服务项目评优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在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中有优先资格。三是强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宿迁市住宅小区秩序维护管理工作导则》《宿迁市住宅小区保洁服务工作导则》《宿迁市住宅小区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导则》,从制度层面明确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等公共区域管理的行为标准与操作规范,确保物业服务有章可循。四是深化智慧监管模式。打造“智慧物业”全域覆盖的监管服务平台,涵盖小区党建、维修资金管理、承接查验、招标投标、物业费监管等“7+1”板块,利用物联网技术和传统线下行业管理基础数据相结合,为各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效的全流程化线上管理和大数据分析,实现“让业主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的信息化提档升级,为业主积极参与小区管理提供支撑,让全面规范公开公示成为常态,让业主投诉问题解决更加快捷。
四、关于您提出的“增强业主维权意识”的建议
一是积极畅通业主诉求渠道。搭建物业与乡镇(街道)、公安、城管、市监、消防以及行业协会多方联动的纠纷调解平台,实现民意诉求多渠道收集、多方位解决、多层次落实。二是建立投诉报修快速响应机制。建立宿迁市智慧物业平台,业主通过报事报修、投诉建议等功能,实现投诉、维修在线申报、快速处置,提升服务效率。三是创新线上民主决策管理。借助宿迁市智慧物业平台“决策事项”功能,属地街道、业委会(物管会)、物业企业对小区维修资金使用、业委会选举等重大活动事项可在平台上征求意见,业主进行线上投票或反馈意见,解决业主意见收集难、决策难问题。四是定期开展满意度测评。依据《全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县区依托宿迁市智慧物业平台,开展线上业主满意度调查,将业主满意度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价重要指标,加强对各物业服务企业日常行为考核。五是发挥业委会沟通纽带作用。把提高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持续推进业委会规范化建设,提高业主自治管理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1012个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物管会)837个,成立率82.7%,位居全省前列。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宿迁市住宅物业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活动方案》的要求,联合城管、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支队共同推进物业服务水平、物业费用监管、执法进小区等“八大”巩固提升行动,全力以赴推动物业治理再升级,实现标准规范落地落实、服务质量有力提升、矛盾纠纷明显下降,更好满足群众对宜居乐居的新需求。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7日
联 系 人:鲍姝屾
联系电话:84387312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