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宿建办案﹝2025﹞64号 签发人:徐宜军
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81号提案的答复
臧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再筹集办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为切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高答复质量,我局及时召开会议,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承办责任,明确联络员和具体承办人,做到早布置、早办理、早落实。您的提案我局已认真研究办理,建议充分采纳,严格按制度、程序和规定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3条、落实了3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完善维修资金归集办法”的建议。
根据《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中关于维修资金归集管理问题,我局于2024年度将《宿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宿迁市市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并修订,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印发出台《宿迁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办法》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时间节点前置,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时前一次性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在物业交付使用事项业主收取。
二、关于您提出的“简化和规范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的建议。
全面梳理维修资金申请流程中的各个环节,去除繁琐冗余的手续,将原本冗长的办理流程大幅缩减。出台《宿迁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般维修程序,原《办法》中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招投标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新《办法》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和招投标结果并行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节省17个工作日;应急维修程序,取消书面申请环节,将区物业管理部门组织现场查勘时间由3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节省2个工作日。增加业主表决可以采用电子投票等形式。同时实行先行维修机制,当出现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申请人来不及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维修资金使用手续的,可先行组织维修,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关于您提出的“建立有效的维修资金再续筹机制”的建议。
一是明确维修资金续交组织主体。新修订的《宿迁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第十条规定,维修资金分户账资金不足首期交存额百分之三十的,各区(开发区、园区、旅游度假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续交;续交方案由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决定。二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办法》出台后,我局在市政府1+X新闻发布会、宿迁市人民政府、宿迁发布、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智慧物业平台等官方网站及主流媒体发布政策简明问答、一图读懂、政策解读,通过一问一答形式,公开政策咨询电话,全方位宣传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三是开通业主线上表决功能。依托智慧物业平台,开通维修资金使用线上确认表决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表决,提高维修资金使用透明度。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更换改造工作,细化完善系统使用模块,加快维修资金使用审批,依托智慧物业平台完善业主线上表决功能,不断用好百姓房屋“养老钱”,管好维修资金“明白账”。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7日
联 系 人:倪雪丽
联系电话:84387312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