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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学习研讨活动

  • 发布日期: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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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5月29日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4年11月1日实施。为熟练掌握该《条例》内容,依法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8月14日下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条例》学习研讨。

研讨会上,首先从《条例》出台背景、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等级、如何完善防控措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解读,执法人员就违法行为认定、取证要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发言。通过学习研讨,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的出台对推动住建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从源头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对不依法制定、管理、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行为明确了处罚依据。会议要求执法人员要准确学习把握《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罚则条款,并贯彻落实到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实践中;对住建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为住建高质量发展提供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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